铜仁地区集中开展电火箱专项整治

作者:    更新时间:2007-11-21 10:39:39

    为有效预防电火箱火灾事故的再次发生,铜仁行署决定从2007年8月至2008年3月,利用近八个月的时间在全区范围内深入开展一次电火箱专项整治行动,彻底消除电火箱火灾隐患,保障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电火箱是铜仁地区近年来的新生产物,主要使用陶瓷发热元件、石英管、 电炉丝、电源控制开关等元件直接安装在木质箱体内,将电能转化为热能的取暖用具,在广大城镇和农村家庭、办公及娱乐场所曾被广泛使用。但是由于一些劣质电火箱的工艺简单,科技含量低,安全系数差,存在严重的火灾隐患,使得电火箱引发的火灾事故时有发生。据统计,从2004年以来,全区各地因使用“电火箱”不慎引发火灾100余起,死9人,伤3人。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共分四个阶段进行。2007年8月15日至10月10日为宣传动员部署阶段,要求各地要切实加大宣传力度,指导督促辖区内电火箱的生产、销售单位(经销商),要严格按照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生产和销售合格的电火箱产品,从源头防止不合格电火箱产品继续流入市场。10月11日至31日为自查阶段,要求按照全面参与、广泛动员的原则,组织好辖区内电火箱生产、经营单位,公共娱乐场所、大型商场(超市)、文物保护单位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开展生产、使用电火箱情况的自查工作,对电火箱事故隐患进行一次全面排查。11月1日至2008年2月20日为集中整治阶段,要求各地对生产、销售电火箱的场所进行集中整治。重点一是对辖区内所有生产电火箱(包括36伏以上家用和类似用途的辐射式加热器、板状式加热器、充液式加热器、风扇式加热器、对流式加热器、管状加热器及“木制电火箱”)的企业,尚未向国家指定的认证机构申请“CCC”认证的,其产品禁止出厂销售;对所有销售“电火箱”的企业(门市部),其经销的产品未获得“CCC”认证证书、未标注“CCC”认证标志的,禁止销售。二是要求机关事业单位要带头使用安全合格的电火箱产品,禁止任何行政事业单位使用未标注“CCC”认证标志的电火箱产品;同时积极引导企业、城乡广大群众使用获得“CCC”认证证书的电火箱产品,彻底杜绝劣质电火箱使用空间。三是对进入市场销售的“电火箱”,经检查发现未获得“CCC”认证证书、未标注“CCC”认证标志的,依法进行查处,彻底杜绝不合格电火箱产品投入使用。2008年2月21日至3月1日为总结上报阶段,要求各地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认真总结,逐步建立安全使用电火箱产品的长效监管机制,促进辖区内投入市场电火箱产品质量的长期稳定,确保广大城乡群众用上安全合格的电火箱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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